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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12, 2005

ciao ciao~~~

Um Gottes Will bin ich wieder mal schlaflos…Ich glaube ich kann nimmer vor 4 schlafen gehen…
Morgen, eigentlich heute, ist der letzte Tag in Wien.
Irgendwie fällt es mir nicht leicht von der Stadt zu verabschieden, schwerer als damals, als ich nach England umzog.
Einige Sachen checkt man erst dann, wann man schon dort ist.
z.B. Wie schwer das Loslassen ist.

April 11, 2005

半夜失眠的梦呓

看眼钟,五点了。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的失眠的恶习,好像三点以前再也睡不着觉了。

一个朋友告诉我,失眠三个月一上就是病了。那我这样失眠了一年,算不算已经是精神分裂?

本来今天两点钟上床睡觉了,竟然依旧翻来覆去睡不着,听了会儿音乐,还是打开灯把剩下几页“围城”给看完了。好书。

我的习惯向来是看书助长失眠,越看越睡不着,这下好,索性爬起来上网。已经不知第几次凌晨五点从床上爬起来上网了。哈,再持续一年这样的生活,我的眼角就会布满鱼尾纹了。

又过一个钟点,哦也,周公是否眷顾?上床去试试运气……


April 10, 2005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怡人回到家,已经半夜了。

她往床上一跳,笔笔直躺着,什么都不想,好像一个白痴。

近来大脑常呈真空状态,什么都懒得想,认为什么都不值得去想。

怡人二十方出头,大学尚未毕业,却已觉得人生无大意思。真可悲。

怡人记得过去的自己,向来大情大性,如今怎落得如此百无聊赖?

她翻一个身,忆起往事来。

怡人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家里发不了横财,也绝饿不死。怡人从小爱上进,万事精益求精。碰巧她天资不赖,小时成绩便很好,这样一直保持到高中毕业。

不过,她有一句口头禅,从小讲到大。

“你不要管我!”

这句话最初用来冲撞父母,后来用来冲撞男朋友,碰到碎碎叨的闺中密友,嘴上不便说,心里也会默念此话。

而今倒好久没说这话了,因为根本再没人管她。

怡人活到这么大,最讨厌被人管束。

十四岁时,她跟父亲争吵,死不道歉,活活被掴十几个巴掌,双腮肿到说不出话,仍不肯认错。父亲盛怒之下,丢过钥匙,叫她滚出家门。怡人一句不吭,门一开,头也不回就走出去。外套都没披,大冷天在街上走一整晚。

其实,若父亲没有以此要胁,倒可能早道了歉了,她本来并非不明事理。但现在,觉得认错就是慑于父亲的威严与暴力,她最痛恨被威胁。

叛逆的时候真叛逆,怡人记得年少的自己,数度离家出走。最久的一次,拿走了身份证和银行卡,一走便是一星期毫无音讯。学校,家中统统为她急成热锅上的蚂蚁,想不通那么好的孩子,究竟为了何番突然不告而别。其实她并非有心事,只在外省某村头晒了一个礼拜太阳。回来见到担心的父母,师长,和朋友,怡人不仅没有内疚,反而有种畅快淋漓的胜利感。

怡人的父母并没做错什么,她的老师,同学也没有。怡人出走,想挣脱的,不是他们,而是由他们织成的那道无形之网。即使他们被换作别人,怡人还是一样会走,她酷爱狠狠划破那道网给她带来的快感。

高中最后几年,怡人在家呆得很不自在。父母在同辈人中已算开明,可她终究向往自由自在的生活,只觉得那一张网,愈裹愈紧,紧到透不过气。于是早早提出大学去外地念,父母知是拗不过她,只得应允。

如今终得美梦成真,独自在外数年,过得纵是滋润,却郁闷那张网,忽又变得无边无际,不知何从破起。

怡人自小辗转各地,数度搬家,让她练就一套自来熟的本领。但凡初次见面,无论长辈同龄,她热心多话,给人印象总是好。因此结交朋友很容易,走到哪里,也不愁会孤单的。

只是朋友也有熟人知己之分。每每搬离一个城市,让怡人最挂心的,还是那三两知己,往往放心不下,临行千叮万嘱。到了新地方,总试尽一切办法保持联络。但密友间的那分默契,又岂是电话电邮可以替代的。有时在新环境里太过沉浸,猛一回首,恍觉昔日友人已个个面目模糊,怡人不免疾心痛首。

渐渐怡人已懂得,是朋友就无需将他们死死捆在身边,该走的是捆不住,不该走的不捆也逃不掉。再好的朋友无法陪她一世。知道他们都在就好,无需太挂念。

怡人交友,层面甚广,三教九流,无所不有。她待人无偏见,成绩,智慧,以及涵养,不是她衡量一个人的标准。她的朋友,只共性心善。做人最基本一条,这是怡人从小信奉的真理。

因多次迁转,又及朋友遍布天下,怡人年龄不大,该见识的却也几乎都见识过。早些时候,父母对她管束甚严。可一个人想要做什么,又岂是旁人管得住的呢?家人眼中似小公主般纯洁的她,只是他们心中的美好幻影。不过,她倒也没做什么世人眼里所谓的“坏事”。至少,她到现在还是个异性恋者,吸毒,她试过大麻,但只一两次,她只跟自己喜欢的男人做爱,偶尔一夜情,只在她单身时。

但,她依然爱异性是因为她不爱女人,她不吸大麻,因为她受不了那个味道,她对性还尊重,因为她觉得性爱是个人隐私。不做,不是因为世道不允许,是因为自己选择了不做。

她独身一人,家人远在千里之外,朋友,男友都管不到她。不知哪天早上醒来,心血来潮将“不”改为“是”,也全是她的自由,绝没人来谴责她。怡人甚是享受这份权利。

今晚外出,是和初恋情人。

怡人过去,对爱情很是在意。人间三种情感排个顺序,在她那里,爱情绝对拨得头筹。初恋,真正轰轰烈烈爱了一回。爱恨交加,为那个男人分分合合,命都不要,也不知在心里死几次了,。

当初为他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今夜再见,竟然无寸毫伤心。心静得像潭死水,功力炉火纯青。

彼时受伤,皆因用情太深。怡人决心再不对任何男人投入百分百的感情。她此后的男友,无不是主动出击,使出浑身解数紧追不舍,她才松口答应。

怡人不是没有过欣赏的对象。能让她有好感的,或才学过人或英挺潇洒,都是俊才。只是,她也深知,英杰难弄,她自己并不算漂亮,那点小聪明,也上不了台面的。真正出色的男人,不会第一眼就看上她,而如果他们不朝她看第二眼,她断是不会再主动看他们第二眼了。

数一数,她过去的几个男友,对她真的好,不过,怡人也没有亏待他们。她做人女友,向来一心一意,不会脚踏两船,不会无理取闹,不随便干涉男友,也不让男友干涉自己。分手记录,几次是她甩人家,几次是她被甩,不管是甩人还是被人甩,怡人都不曾过度伤心。原本她就只投入百分之五十,伤心的指度,自然也不会高于这个数目了。

只可惜,谈恋爱,伤心指数和快乐指数向来成正比。伤脾闹肺的时候是少了,由心快乐的时光却也跟着递减。恋爱淡如白粥,不到饥不可耐,怡人亦不会碰它。

过去的怡人十分好强,爱情学业,样样力争最好。十几岁时的冲劲真个谁都拦不了。

人这一辈子,兴许只在十几岁时才那样意气风发吧?

怡人高考成绩优异,进入一流名校深造。进了大学,原本束得一把紧的骨头就一连叠松垮下去。上课时有缺席,论文拖至最迟,作业草草了事,期末考试,问别人借来笔记,疯啃三天三夜了事。怡人不求名次,她各科成绩不一,但凡及格就好。既是名校,同系同学或天资过人,或勤奋刻苦,无不力求上进,环顾四周,甘愿混迹大流泛泛其中者,竟只自己一人。若自己早年就露出现在这般懒相,恐怕今生与此高校无缘。

也并非是笨,怡人心里也清楚,如果上进些,前几名中能找到自己的位置。可惜她贪慕安逸,年少的锐气早已被磨光了。一百分也是读,七十分也是读,真懒得用大把时间去换那三十分。省下的大好时光,怡人用来看闲书,四处乱走,淘影碟,发呆,睡觉,她的生活毫无计划,完全随性。

过去怡人总不肯认输,难得输一把,非要憋一口气,下次一定赢回来。而今,这些对她全没了意义。她已不在意输赢,生活怎样来,她便怎样过,不想不问不争不怨。

家里给她寄生活费,数目不少。有时她自己给报社写稿,也赚得一些。怡人不是奢侈之徒,不刻意追求生活质量,不过手头宽裕时随性一些。她不会算帐,兴致好,亦出入一些高档夜吧。有时帐上过不去,一连数日以粗茶淡饭果腹,平淡的日子,也是有的,怡人并未觉得不妥。钱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有,就好好的享受,没有,则另寻乐趣,世界并不因此变化。

怡人十几岁的时候,家中经历了几件大事。自那以后,怡人将生死也看得淡了。人这一生,真心快乐的时光也许只是短短一刹,却已觉得满足,而真正生不如死的悲痛,也不过是一瞬而已,还未来得及仔细消化,它就已经随着岁月的车轮,消散在风中。

有时死亡贴得那样近,怡人早已细细打量过它的模样。她常想,如果死亡在下一秒就到来,自己会不会后悔。因此,她的生活没计划,没目标,总是一时兴起做事,抱着第二天就会死的想法过活。

人归根结底是孤独的,没有任何人能陪自己一生一世,怡人已经深谙此道。她像个路人般,冷眼清看她的家人,她的朋友,她的恋人。她爱着他们,就像附庸风雅的诗人爱着初秋的月光,技巧纯熟的琴师爱着斯坦威的三角钢琴。那种爱,是锦上的花,而不是雪中的炭,是随时可以抽身而退,而毫发不损的。

所有那些功利名誉,不过是虚空一场。所谓的理想与目标,也都是人生的假象。就像米兰.昆德拉说的,生命不过是一场玩笑。是做戏。怡人身在其中,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却因为太明白这是一场戏,而再体会不到个中笑泪的精彩。

最后一次放声大笑以及嚎啕痛哭的经验,离怡人很远,她的感官已经渐渐被麻痹了。再没有什么能感动她,没有什么能让她心底的死水再起波澜。

想到这里,怡人觉得一阵凄凉。她从床上爬起来,在黑暗中摸去浴室洗脸。

她拉亮洗手池边的灯,用冷水给自己擦了把脸。白花花的灯光刺得她睁不开眼,她眯着眼打量镜子里的自己。凌乱的乌发衬着白皙的脸,嫩滑的肌肤上没有一丝细纹。青春还在咄咄逼人,但她却觉得自己已经老了。

她伸手,触摸镜中的脸,搓过无数条臆想中的皱纹。生命淡得像一杯白水,又轻如一羽鸿毛,悄悄一吹,便消逝在风中,不值一提,无法承受。


April 08, 2005

咳咳,今日更新

哈,我发现博客真是个好玩的东西哈,每天都想出点新花头来,论文都不想写了。

今天受了一点启发,新增了“茶友佳作”这一栏,搬了一些好贴来。现清点如下:鞋跟杂文两篇,蓝天的“大哥”分两次贴了,花花的胡扯两篇,十二的忽悠一篇,还有一篇十九的旧文。

比较头疼的是老方,她的小说都太长了,要分成一段一段的贴,实在没那个耐心,可除了小说好像老方也没写太多其他的东西,老方最精彩的还是她的小说。

我发觉博客这东西只适合写日记,杂文,不适合登小说,因为篇幅一长,就很麻烦。

白人日记也更新啦,哈哈。


忽悠罗贯中-悲情十二

作者:悲情十二

民间俗语:少不看水浒,老不读三国.大概意思是说水浒都是流氓哲学,三国都是阴险狡诈.少年读了水浒,难免玩点流氓假仗义,发点豪杰大侠、打家劫舍的勾当,当然也少不了什么杀富济贫和兄弟仁义。不说这水浒在文学角度是个什么位置,是四大名著也好,还是流氓哲学和厚黑学的开山之作也罢,我们要扯的不是它,要忽悠的也不是它,我要忽悠的是《三国演义》,就是中国千古第一奇书,出自罗贯中先手之手的《三国演义》。我不是金圣叹,也不是名人,咱不能用批,只能有扯和忽悠,或者说是平民三国,就是小市民的三国,就是谁看都能明白的三国。雪村那厮敢玩音乐评书,小子就敢弄它个平民三国,为的是自己看着乐了,大家看着也乐了。

话说罗先生一辈子都是个郁郁不得志的落魄书生,一般中国古代文人到了罗先生那个年纪还没有升官发财,甚至连一个漂亮老婆都没有弄到的文人,到底也就是一肚子的龌龊和一肚子的酸水。可罗先生虽不在庙堂之高,也不是高门大户的重要幕僚,偏偏就有家国天下之心,更有纸上文章千古之力。于是他就寻摸着三国这个好题材,既然找到了创业的好思路,就得造品牌,找明星,于是罗先生就为三国定下了主旋律:忠君爱国,仁义无双。于是,诸葛亮、刘备、关羽和赵云成了堂而皇之的正面一二三四号男主角,曹操、司马懿、董卓和吕布变成了反面教材的一二三四号。而三国中曾经地位最高,家族势力最大的高干子弟一流袁氏,却被罗先生整的大哥袁绍在事业颠峰被曹操大败于官渡,老二袁术最后连口蜜水都没喝上就闭眼了。

在小子看来,罗先生的创作思路还是和他个人有巨大关系的。我查考了一下元史和明史,以及相关书籍,里面描述的罗贯中是个文武全才,好结交江湖好汉,也曾有过一统山河的准备,也想做卧龙,可惜没有一个成功。所以,一个平民出身又有点流氓气质的伟人就在这部千古大作中玩了二千年前另一帮伟人一把。诸葛亮是肯定要歌颂的,他是罗先生的偶像,因为他也是落魄一族,遭遇和罗先生大体相同,唯一不同的是诸葛亮娶了个难看但是家里有钱的老婆黄氏,又找个好岳父黄石公。这黄家在荆州是个名门望族,刘表的二房蔡夫人是黄石公的侄女,也就勉强算是诸葛亮的小姨子了。诸葛亮出身低微,少年时就以样貌俊美闻名,后加黄石公点拨和提供资财四处游历才成了大才。甚至那提点了刘备的水镜先生司马徽也是黄石公多年的好友。可见罗先生对诸葛亮是又仰慕又嫉妒,所以要让孔明成大事,但也不能让他善终。所以孔明隆中对三分天下,后却落得病死五丈原,也是罗先生以笔报仇的狭私之举。

再说罗先生对曹操,那是真的恨之入骨。若说袁绍和袁术还算笔下留情,对曹操可就半点不留情面了。第一,曹操还不算是官宦之后,乃是宦官收养之后。这可是犯了文人的大忌,这肯拜于太监门下的,就比那无根之人还要无耻万辈,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娃娃会打洞。曹操就属于臭虫的后代,那绝对是要严打,什么坦白从宽啊,抗拒从严啊,就都没了,罗先生一撇嘴:"没政策!"第二,曹操属于依靠亲属势力玩家族团练起家的,罗先生独门独子,无依无靠,就是恨自己没多自己堂兄堂弟,而且曹操在他眼中属于暴发户类型。诸葛亮尚且被写死在了五丈原,摆了七星阵都都被魏延把灯踢了,曹操那更得是不得善终。所以罗先生大笔一挥,先有逃命青州,又有曹丕夺美甄氏,再有兵败赤壁靠着关公才捞得老命,二之马孟起逼得是割须弃袍,最后还要被左慈戏耍,临死前是每战必败,处处碰壁,可谓晚年凄凉,最狠的是死了死了,罗先生在回目中还补了一句"奸雄数终"。最后这定弦之音,让曹操遗臭万年。

上面两个例子来看,罗贯中为人不但不厚道,而且还刻薄尖酸,杀人于无形。但偏偏这么一个小人对关羽和赵云都大加赞赏。关羽名传千古,死后还可为神,赵云虽未成仙得道,但罗先生对他是倾慕有加,爱惜万分。无论是长坂坡七进七出,后也是拒赵家嫂子于后,最后还是落得善终。说句大不敬的话,若吕布三姓家奴,那赵云也差不了多少。投靠了公孙家,见了刘备就动心要跳槽,这和吕布杀了丁原去董卓门下区别也不甚大。但是说书的嘴,不如写书的笔。赵云这个流氓出身,打家劫舍的土匪,就堂而皇之的成为了伟大的人,虽然还是个家奴,但地位却卓然在三国数千人物之上了。可见罗先生对于武林人士和黑道豪强是情有独钟,这符合了他好武好交之性。

现在我们似乎可以为罗贯中盖棺定论了,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估计是容貌不好,没有玉树临风的派头,也没有潘安之俊,喜欢武功,好交接黑社会人士,有很大的报复,憎恨官宦和高干子弟。心胸略有狭小,比写三国志的陈寿顶多算是一丘之貉,强也强不到哪去。基本上算是个很普通的中国古代文人,有些流氓气质,想造反但没机会,心理上有点畸形也是被当时的统治者压迫的。如果罗先生也能如孔明般得遇名主,听听他心中的三分之策,隆中绝对,也许三国演义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将是另外一番景象。

当然历史是不可逆转的,也是无法重复和更替的,这样才决定了它会给后代留下无限的假设和忽悠的余地。正如罗先生在开篇所做一词中写道:"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古今成败多少事,都付笑谈中。"第一句表明了他的态度,归隐田园,高山流水,对世事已洞若观火。说什么做什么已无所谓,无非是一天过了又一天罢了。后一句什么成败论英雄,都是笑谈。写出来的东西,就是娱乐产品,大家笑笑,茶余饭后的娱乐无极限罢了。既然他已经抱定了这无所谓的流氓精神,再加上有点耍无赖又玩命忽悠的精神,我想我也不必客气,借着他三国演义的东风,拉拉我的小艇,也笑谈笑谈,此语于东北人口中就是忽悠,所以小子就从忽悠罗先生开始。若他泉下有知,定是敲棺而起,拍我的肩膀大呼:"知己,知己。"


扯东扯西(2)

作者:锦瑟

其实不单是名字,就连金庸书中的一些武功,好象都能从古书中找到源头,比如凌波微步,就出自曹植的<洛神赋>:陵波微步,罗袜生尘。

还有,看易经就能找到降龙十八掌的招式。

说着说着怎么又跑到武侠小说上了,我最喜欢武侠小说里头的名字,应该算是张丹枫吧,原本以为这个名字是梁羽生的杰作,结果某日又被我发现丹枫二字竟然是出自陆游的诗,现将原诗抄录如下:

渔村把酒对丹枫,水驿凭轩送去鸿,道路半年行不到,江山万里看无穷

故人草诏九天上,老子题诗三峡中,笑谓毛锥无可恨,书生处处与卿同。

哇,第一次在古诗里看到老子两个字,没想到陆游也这么豪爽,说着说着竟然又扯回到他身上,哈哈,名字里头实在大有学问,我能联想到的也就这么多了.

此回有关名字的鬼扯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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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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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汉代一个有名的皇后柴火妞扯起

有天重温前两年的贺岁片,葛优很认真的对徐帆说:就你这么一个柴火妞儿,你跳舞也得有人看啊。

当时捧腹大笑,不过后来想了想,这话也得看对什么人说了,汉代有个赵飞燕,据说身体轻盈,宫女手托着盘子,她人就能在盘子上跳舞,哇塞,那得瘦成什么样子啊,整个就是一柴火妞的身子板,可偏偏汉成帝就喜欢她这号的,喜欢到还让她做了皇后,而且不单喜欢她,还喜欢她妹妹赵合德,姐妹两个在深宫里头有商有量的,矛头一致对外,这日子过得倒也不孤单。可惜就苦了汉成帝身边的美人和他亲生的儿子,在这两姐妹的威逼下,都被他下旨赐死了。俗话说:兄弟同心,其利断金,看来这姐妹两人联手,效果也是不错的。

其实说到这姐妹同侍一夫,古已有之。《史记五帝本纪》里记载:舜二十岁因为孝顺,天下闻名,后来,尧就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了舜,暗地里观察舜的行为。

最终,舜成功的通过了重重考验,尧把帝位禅让给了舜。而娥皇和女英也在婚后爱上了舜,三个人从此过着很美满的日子。

不过好景不长,舜南巡的时候,死在湖南,娥皇和女英赶去奔丧,夜夜哀哭,眼泪落在竹子上,把竹子都染做点点血泪斑痕,悲惨啊。所以后代文人时常用湘妃竹的典故来形容忧愁和思念之情。

说到悲惨,其实还有个更惨的,就是大周后,她是李煜的结发妻子,据说好象名字也叫娥皇(至少我看过的一本传记上是这么说的,改天我再去考证下),貌美,有才华,通音律,据说她和李煜曾经把已经失传的霓裳羽衣曲重新整理,并且教宫女演练,李煜也在轻歌曼舞中,写下了不少好词。

不过大周后的身体一直都不大好,总是病恹恹的,有时难免会损了李煜的兴致,这时候她的小妹子经常来宫里头探病,这个小妹子就是后来的小周后了,为了方便称呼,我就暂且把她称为女英吧。

女英生性好动,活泼可人,和李煜约会的时候提着鞋子急急赶来,所以李煜就写了那首菩萨蛮来描述当时的情景。高阳有本书叫《金缕鞋》,写的就是他们俩的事情,有兴趣的人可以瞅瞅。

却说那大周后虽在病中,大抵还是心如明镜,后来又加上她年幼孝顺的儿子为她到寺中祈福时,被坠落的油灯吓死,大周后惊吓哀痛之余,再加上心里郁闷,遂一病不起,而且到死,面不外向,就是说她到死都不肯把脸冲着外面,她到死都没有原谅她的丈夫和她的妹妹。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没有她妹妹的介入,也许她还能多活几年吧,不过历史没那么多假如,发生了的,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

而女英在守丧三年之后,嫁给了李煜,人称小周后,当然,她的命运也没比她姐姐好到哪里去。不久之后,宋朝攻打南唐,李煜投降,他们一同被押送到宋朝都城里,赵匡胤没杀他们,他给李煜封了个闲职,李煜倒是享受了几年太平的苟安日子,可到了赵匡胤的老弟做皇帝,他的好日子可就到头了。赵光义看上了小周后,常常召她入宫,几日不归,最后还派人把李煜给毒死了,小周后日夜哀哭,不久也就死了。

说起来,这姐妹二人是先后嫁给了李煜,命运也都够悲惨的。

既然说到李煜,就再接着扯两句,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说李煜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是他为人君的短处,不过也是他作为词人的长处所在,因为他性情真挚,拥有一颗赤子之心。

李煜是个好词人,对美好的事物,美丽的女子都有很高的鉴赏力,不过他却不是一个好皇帝,他和他老爹李璟一样,在治理国家方面纯属面瓜一个。我对他如何为人君没啥兴趣,估计他本人对治理国家兴趣也不大,要不然也不会亡国了,哈哈,我们就扯些别的吧.

据说李煜身边有个舞姬,叫窅娘,舞姿优美, 缥缈若仙,而且她还特意缠足,这样步态不稳,舞蹈起来姿态就更美了,于是他就特意雕琢了几朵金莲花,让窅娘在莲花上翩翩起舞.一时之间,窅娘名声大噪,传到宋朝皇帝耳边,宋朝派人来索要窅娘, 李煜本就偏安一隅,哪敢不放人,于是和窅娘忍痛别离,后来思念她,就写了一阙<喜迁莺>,最后一句是这样的:片红休扫尽从伊,留待舞人归.

这窅娘缠足是为了跳舞,是为了取悦君王,自愿牺牲,后来女子缠足可就都是被逼无奈了.不缠反而会被人笑话,朱元璋的LP马皇后就是天足,时常被人取笑,朱元璋后来曾经说:大脚怎么啦,我就是喜欢皇后的大脚.

我想那马皇后一定是个很能干的女子,在军中鞍前马后的,一定没少帮忙,要是支棱个小脚,行动间却是大大不方便.

而民间却一直以小脚为美,有人不但喜欢把玩三寸金莲,更有甚者,还喜欢闻小脚上那股味道.俗话说的好:懒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缠足本是陋习,是硬生生将脚骨挤碎,改变整个脚的形状,而整天拿布紧紧裹住,要是再几天不洗的话,想来那味道应该和臭豆腐不相上下,可偏偏就有人好闻这个,真是邪门.

这位爱好奇特的人就是清末学者辜鸿铭,此人终生留着辫子,睥睨世人,且公然鼓吹纳妾合法,一个茶壶四个茶杯的理论就是他用来解释男人为什么要纳妾.当然,他自然是身体力行,他有一妻一妾,妻子是中国传统的女人,小脚,他常常拿着夫人的脚欣赏,去朋友家,只要人家家里丫鬟是小脚, 而且脚上有那种味道,他必闻之大喜.

这个爱好真变态啊.我只能说: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不过象这样怪的人,世间也罕见.不过此人虽然怪了些,学问却是一等一的好,据说他翻译的中国文化典籍,相当的好, 有兴趣的人可以去看看.

说起小脚,我倒真见过一次,那时候我上高中,在学校巷子里走出一个老婆婆,鬓发斑白,估计得有80多岁了,走路颤巍巍的,好象随时要倒下一样,她脚上穿着双绣花鞋,最初吸引我目光的就是这绣花鞋,黑色的,绣着鲜艳的牡丹花,很漂亮,可是仔细看看,她竟然是小脚啊,足弓很高,脚的形状好象粽子,天,我第一次实地看到小脚,当时离的很近,目瞪口呆,然后再低头看看自己的脚,简直大得不象话,哈哈..

扯到这里,我倒想到一个问题,中国古代有才华的女子不少,有女诗人,比如李清照,也有女政治家,可惟独就没有一个写山水游记闻名的女人.这是不是跟小脚有关系呢?

试想一下,要是徐霞客足下登着双三寸金莲,走起路来一步三摇的,他能遍览祖国的大好山河,他能写出徐霞客游记才怪!!

原来这些狗男人禁锢住古代女子的脚,让他们没法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只能做在家里当乖娘子啊,真是可恨啊.


花花专题:扯东扯西

作者:花花

备注:不断翻新中,续文在comments里面

一,从陆游的名字开始扯起

前两天看了本陆游的传记,才知道陆游之所以叫陆游,是因为他娘在生他的前一天晚上做了个梦,梦里看到了秦观(字少游)。梦醒后告诉家人,陆游他爹就说:得了,既然你梦到秦少游,那咱这孩子就叫陆游吧,而且还给陆游取了字叫务观,这不明摆着又把秦观的名字用上了。

靠偶得一梦,就这么取名字好像有点草率,要是他娘那晚梦到的不是秦少游,而是苏轼(子瞻)的话,那陆游岂不是要叫陆瞻了,哈哈。

在取名字这个问题上,苏轼他老爹苏洵的态度就慎重得多,他按照两个儿子的个性,给他们取的名字也大有深意。他给大儿子取名”轼”,我查了下汉语字典,”轼”的意思是古代车厢前面用作扶手的横木,也就是扶手板。古人常常用手按在板子上,极目远望。轼虽然比不上车轮,车蓬的用处大,但是却是整个车中最显眼的部分,而苏轼从小聪颖好动,才华外露,所以他老爹给他取这个名字,就是希望他能有所掩饰,不要锋芒毕露。

他老爹的良好愿望好像最终还是没实现,苏轼为官之后,他的才华还是遭到朝中某些人的嫉恨,被一再贬官。被贬到惠州的时候,他写了首诗,里头有两句:报道先生春睡美,道人轻打五更钟。当时的宰相章惇一听,嘿,苏轼这小子过得还挺快活,好,那我再把你贬得远点,我看你还春睡美不美?

于是就把苏轼贬到海南儋州,而且这个章惇还恶作剧,根据人名的偏旁来决定把他贬到什么地方。陆游在<老学庵笔记>卷四中这样记载:”贬苏子瞻儋州,子由雷州,刘莘老新州,皆戏取其意之偏旁也。”这么说起来这个宰相章惇也真够变态的了。

扯远了,现在扯回来,话说苏洵的二儿子呢,个性比较内敛,平时都含而不露, 苏洵就给他取名为辙。所谓辙,就是车轮子碾过的痕迹。轼呢,好歹还是车上的一个部件,而辙呢,却连部件都不是,可是全天下的车,却都会留下辙,如果没有了辙,就会发生车仆马毙的惨剧,苏洵给儿子取这个名字,是希望儿子能善处于祸福之间,能够免除不必要的灾祸。

起个名字竟然有这么深的寓意,实在让我佩服,其实无论古今,父母对儿女的期望往往都寄托在名字中。

去年年底,有个朋友生了个大胖儿子,前些日子她打电话给我,我问她起名字没有,她说叫申泽。因为出生在猴年,所以一字名申,另一个字呢,则向着我们的两位国家主席靠拢。不过仔细想想,好像两位主席的泽字都在中间啊, 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巧合呢。哈哈。。

既然说到主席, 据说毛主席给两个女儿取名字,源自一句古文: 敏于行而讷于言,所以一为李敏,一为李讷。有次在一个访谈节目中见到李讷,话果然很少。

看来取名字,确实是门学问。如果你不上公安局去改的话,名字这东西,可是一辈子跟着自己的,马虎不得。不过好像俺的老爹就随便从字典上翻了一页看到了个字,,就这么决定了跟随俺一生的名字,痛哭三声先。 后来有朋友问我,我名字是啥意思,我就跑去翻字典,才知道我这个名字的第一个意思竟然是弓或剑的套子,当时立扑,后来再看下一个解释,终于找到我喜欢玩自闭的原因了,哈哈,就是因为我这个名字嘛。

扯了这么多,那么你呢?有没有想过父母为啥会给自己取这个名字呢?其中会不会隐藏着什么深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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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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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我们的文学作品里,有很多美不胜收的名字。

近代有个作家叫张恨水,据说他的名字是出自“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的句子,他笔下的人物名字也起得甚好,比如冷清秋,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名字给人的感觉就象深宫怨女,命运也实在可怜可叹.

说到会起名字,金庸应该算一个,他是很善于从古代的文化典籍中寻找灵感。

李秋水就直接采用庄子秋水篇的题目,任盈盈呢出自古诗十九首: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满悲的诗,不过想想盈盈和令狐冲最初的相识过程,这名字倒也相配得很。

至于周芷若、苗若兰和温青青这三人,总是让我联想到《岳阳楼记》里那句:岸芷汀兰,郁郁青青。

诗经里有句: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在金庸笔下,竟然化成两个名字风清扬和木婉清。实在是高人。

名字起的好,姓氏也非常重要,比如萧峰比起乔峰来,就多了种穿云烈帛的张力,也多了份铁血豪情的悲壮。

演员里头也有名字起的好的,比如徐静蕾,张静初,我喜欢名字里头带个静字,感觉好象诗经里的静女,娴静温柔。

下面是苏洵的《名二子说》,写的就是苏轼和苏辙名字的来历,大家可以欣赏一下,嘿嘿。

轮辐盖轸,皆有职乎车,而轼独若无所为者。虽然,去轼,则吾未见其完车。轼乎,吾惧汝之不外饰也。

天下之车莫不由辙,而言车之功者,辙不与焉。虽然,车仆马毙,而患不及辙,是辙者,善处乎祸福之间也。辙乎,吾知免矣。


那些年少轻狂的岁月...

全题:那些年少轻狂的岁月如今只能小心轻放

作者:1900

一、 桥

那时侯最喜欢下雨,雨中,江南水乡迷蒙的美,在那个小小碎石铺就的拱桥上,达到极致。

雨水落在河面上,会稍稍溅起,晶莹的水珠活泼得跳动一下,然后才终于沉下,溶如水中,留下一圈圈涟漪。大的圈套小的圈,最后,一个个散开,散开。

光是看这个,就能过上半天。

而窄窄的河面,两边的陈旧民居,虽然那么灰暗,砖瓦都有残缺,在雨水绵密的刷洗下,在阴蓝的天色掩映下,倒有种安详平静的沉稳之美。

那时侯每天都要经过好多次这种小桥,习惯成自然到以为天下的桥都是如此,弯弯的,小家碧玉的,有点旧,有点窄。因为铺着的是碎小的砖块,所以骑自行车,一路颠簸。上桥的时候要使劲多踩两下,下桥的时候,就放松双脚,直冲落桥底。车铃一路都在叫,没有人动它,只是因为路面的不平,让它有惊叫的欲望。

那时侯就常常看见美院的学生们坐在小马扎上,选个角度,描画这每天见惯的小桥流水人家,仰慕地看着他们,再仔细看他们笔下的桥,虽然是眼熟,总失却了家常的滋味。

多年后看见铺天盖地的周庄宣传资料,看着那些被强调的小桥,才知道,桥,和人一样,原来也有运气。

竟然运气,是这样难以抵挡的东西。

二、 烟

其实很小的时候,就偷偷抽烟。

时光是多么奇妙的东西,多年后的今天,坐在电脑前回忆的我,竟然连那第一包烟的牌子都不复记忆。如同今日的我,根本就不会再抽烟。

而当年的抽烟,是一种姿态,对一个只有14岁的女孩而言,抽烟是对成人社会最大的反对姿势。至于抽的是什么,也许,根本就没有必要关心。

那时侯开始听驿动的心,开始听一场游戏一场梦,开始向往一种沧桑过后和阅尽人间冷暖的悲凉。

可是面对着千篇一律的学生生活,只有靠藏在抽屉最里面套在水彩盒子里的烟盒里几支神秘的香烟带来一种刺激。

在模仿电影电视里那些风情万种的女人缓缓吸进一口烟,又轻飘飘若无其事吐出的过程里,一个女孩对自己内心世界的探索到达颠峰。

如今想来,那幼稚可笑到极点的姿态,那气概万千实则只是身穿睡衣,站在镜前,一听到门外响动立刻如兔子般窜到卫生间掐灭香烟的女孩,竟然是若干年前真实存在的自己。

想起一家有名的酒吧,名字叫做——时光雕刻。

在这个全世界最昂贵的雕刻机里,那个对着镜子一次次演习如何把抽烟的姿态演练倒最佳的女孩,如今已经成为一个循规蹈矩的少妇,每天面对的烟,是厨房里的油烟,每天做的梦,是永远不要有飘泊苍凉的日子。

三、 作诗

念初中了,忽然看不起比自己大的人,也看不起和自己一样大的人,更看不起不比自己大的人。

唯一看得起的,是诗人。

北岛说:一切都是命运,一切都是烟云,一切都是稍纵即逝的开始,一切都是没有结果的追寻。顾城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用它来寻找光明。

我看得心潮澎湃,我看得悲从中来,我看得热血沸腾,我拿起手里的笔,在草稿纸上做起诗人。

那时坐在我前排的一个长得如同耗子般的男同学与我同好。于是就常常一起探讨彼此在代数物力研究间隙得出的佳句妙词。比如什么:何时能够倚着温暖的火炉,重温逝去的成功。比如什么:我可以把自己放逐在旷野的边缘。

自信满满地向着诗人的道路进军。

当然最后的结果不用再提,除了因为要吟诗而多看了几本唐诗宋词元曲因此古文比较好语文课比较好混外,就剩下对经常结伴对诗常去的那家茶馆里五香豆腐干的美好回忆了。

话说回来,那家茶馆的豆腐干真的好吃到无法形容,值得在以后的日子里鄙视所有同类产品。也值得单开一节来隆重介绍吃豆腐干的日子。

写到这里,不得不提到这位当年的诗友,如今的我的保险代理人,在成功帮助我花大钱保小险N年之后,已经同我曾经有过的确切无疑的诗兴一起人间蒸发,飘渺不知所终。

在这个短暂的回忆里,我不得不想起一首词: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诗强说愁;如今识遍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4、王杰

上初三的时候开始知道世界上有一种人,虽然和你完全没有关系,但是你却居然会时时刻刻竭尽所能地关心他。

第一次听见那把苦得挤得出血的声音,所有对沧桑飘泊的向往就从脚底开始经过脾脏心脏后脑勺一路向上,爱火刹那间喷出双眼,直奔一个长着天生的苦涩脸庞的男人——王杰。

还有那首带着哭腔的歌——安妮,生生把小女生对凄美爱情的向往提高到一个新的档次和高度。以至于从此对爱情的最高向往是,有朝一日,可以美丽而憔悴地死在一个英俊而专情的帅哥温暖坚强的怀里,并且,从此帅哥永远揣着对死去的我的无限怀念和热爱走完漫长孤独的岁月,直到头发花白被上帝召回天堂仍然焦急地在第一时间寻找当年的天使一般的爱人,我。

此时此刻,王杰作为过气老牌歌星驰骋在现在的荒唐世界里,穿红衣,带笑脸,温和谦逊地以新人姿态向现实妥协;轻放在炎热夏天闷湿的客厅里一边和老公讨论晚餐的排骨汤的咸淡一边敲击被评论为不敢恭维的文字。

而生活,就是这样继旭着,如同当年的高中语文老师曾经高声演唱过的王杰的《安妮》,荒腔走板却终究挣扎到了最后,也许听众早已觉得惨不忍听,但是当事人始终兴高采烈。

其实,是不得不兴高采烈。

5、豆腐干

下午上两节课,随后是自修时间。因为老师通常只注意班上最好和最差的学生,所以这段时间,我们这些二溜子通常溜出去泡茶馆。

学校后面就是小区的老年活动中心,居然是一个湖心亭式的建筑。茶馆就开在这里,针对的,本来是60以上的老头。现在杀来一彪十几岁的小孩子,每日里唧唧喳喳闹成一团,老爷子们处惊不变,根本连正眼都不带扫小毛孩们一眼的,着实让这帮毛孩子们领教了若干若干年后风靡大江南北的那个字——酷。

泡茶馆的主要活动,就是下棋——飞行棋,打牌——争上游,吟诗——朦胧诗,吃东西——豆腐干。而归根结底,最重要的活动,其实就是——吃豆腐干。

在一口大锅里,放入打碎外壳的鸡蛋、豆腐干、茶叶、茴香,煮煮煮,煮得香气四溢,味道飘满茶馆方圆100米,渗透进豆腐干的每一个平方毫米,捞出来,一块豆腐干,就是一块充满了殷实香味的超级美食,只要1角钱,就吃得一帮小孩满嘴留香,居然在几乎15年后,还念念不忘。

照例要说一说现在的豆腐干,自然不如当年,否则何必心心念念惦记着。再说说当年这个茶馆,现在改成麻将室,依然是60岁以上老人的俱乐部,却再也不会有小朋友过去占张桌子玩飞行棋。现在的小孩,每天要学的东西太多,玩的东西太高级,当年那种淳朴的游戏,已经随着时代的进步被甩在了遥远的地方。

拜拜,我的豆腐干。


大哥(下)-幽谷蓝天

Follow-up to 大哥(上)-幽谷蓝天 from Yoiko's blog

大哥正式离校的那一天,郑重把我托付给他曾经的下属——新任研究生会主席。拜托他允许我继续在小屋里上晚自习,直到本科毕业。

不出所料。四年级伊始,姚之韵就在宿舍里喝醉了。她睡在我的上铺,结果把我的床单和被褥,吐得一塌糊涂。我一边收拾着床被,一边在心里诉苦。大哥啊,大哥,你看你干的好事。让我来替你收拾烂摊子。

谢天谢地。姚之韵并没有迁怒于我。我得以如常地和她相处,继续做好同桌。因为大哥不在,我去小洋楼,不再是那里的主人。虽然大家待我客客气气,但我生性敏感,不愿于人有丝毫不便。加上四年级的课很少,所以我搬回家,开始走读。

大哥知道后,把昔日下属一顿臭骂。那小子急急跑来找我,不停地向我解释。我听得目瞪口呆,一转身,眼泪掉了下来。原来,大哥是这样地罩着我,人都走了,还没有忘记把伞留下。

大哥经常来沪。他舍不得他的狐朋狗友。我有时候担心,当年的决定是不是错了,大哥是如此喜欢上海,为什么让他一个人回到南京?好在,大哥的工作一帆风顺。短短一年里,他做了几个案子,牛刀小试,声名雀起。他再度恋爱的消息,也很快传来。这一次有点动真格,南京的学长们说——他们打算结婚。

所以大哥再次来沪的时候,我拿他开玩笑。“施正言!太不够意思了!我是你的把妹呢!你都快结婚了,我还不知道嫂子是谁!”

他上下打量我,顾左右而言他。“蓝天?真的直升研究生?你打算读到什么时候?博士?”

“大哥!嫂子的照片呢?拿来瞧瞧!”我不理他。

“总算胖了一些。回家住不错吧。交通方便吗?要倒几部车?”

“你们怎么认识的?嫂子干什么的?”

“准备跟哪个教授?课题想好了吗?”

“你们结婚会不会到上海办酒?我要不要和师兄们一起去南京?”我的牛脾气发作起来,和大哥如出一辙。

大哥终于受不了了。“蓝天!你有没有好好听我说话!”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我赌气。

他无奈地笑了。

“我还不知道,该不该结婚。”

“啊?!”我吓了一跳。

“她待我不错。爸妈都喜欢她。不过——”

“不过什么?” 我有严重的好奇心。

“我喜欢的,一直是另一个人。”他的脸上有一丝落寞。

“啊?!”我惊呼,“你看上了别人?是谁?哪一个南京小妞?为什么不去追?”

“追不上。”他闷闷地回答。

我怪叫起来。“施正言!你开什么玩笑!只要你施大少爷看中的,莫不手到擒来!丁佳瑶!吴敏儿!姚之韵!加上现在这个——这个叫什么?先不管她。你这种话骗骗别人还可以,想骗我——门儿都没有!”

大哥没有反驳。

他盯着我的眼睛。忽然问:“蓝天,还记得我们怎么认识的吗?”

我没回过神,愣了一下。

“我,我忘了。大概,大概是在十月舞会上吧。”我有点心虚。

“我没忘。”大哥点起一支烟,“我记得第一次见到你的情形。那时候,小洋楼的事刚有了点眉目。我去小洋楼看装修的进展。回来的时候,在路上看到你。我还记得,你那天穿着一条天蓝色的裙裤。我从来没见过这么长的裙裤,一直盖到脚踝。当时就想,这个女孩子是跳芭蕾舞的吧,否则怎么能把一条裙裤,穿得这么好看?当时会里还有别的哥们儿在,他们告诉我,你是外语学院的一年级新生。新任团支书。名叫蓝天。”

仿佛有什么不对了。空气中,弥漫着大哥的烟味。而我,最闻不得这个味道。

“我派人到团委去送请柬,邀请全校所有的新任团支书,参加法学院的十月舞会。舞会上我一眼看到了你,因为你还穿着那条天蓝色的裙裤,华尔兹跳得满场飞。”

我听到自己的心跳开始加速。

“请你跳舞的人多到要排队。我只好去请哲学系的丁佳瑶。和她跳了半场舞,还没有轮到挨近你。然后你忽然不跳了,对所有的邀请者摇头。于是我中途离场,丁佳瑶跟着我走了出去。”

我听到自己的心“咚”地一声掉了下去。

“我们一直到十一月,才在礼仪大赛组委会里碰头。蓝天你太安静了,要接近你,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听说你喜欢喝蓝山,而且要咖啡豆现磨的,跑遍上海滩才买了一套回来,放在小洋楼里,请你来品尝。我与你谈论蓝山咖啡的研磨和煮泡,让你引为知己。其实我在那之前对咖啡一窍不通,只知道速溶雀巢。”

我瘫在座位上,说不出话来。

“所以,我们第一次见面,不在十月舞会。而是九月二十三日。在小洋楼附近的那条路上。如果那天没有别人在场,我就直接跟你打招呼了,而不用等到十一月二十日,才在哲学系那群人的起哄下,跟你拜什么鬼把子。”大哥的声音精疲力竭。

“我们在一起整整三年,蓝天。三年里我换了三个女友。” 大哥苦笑了一下。

“但是我没有交过男朋友。”我忽然虚弱地说。

“那是因为你的眼睛长在头顶上。” 大哥不再看着我。

“蓝天,”大哥起身说,“我一直以为自己心气颇高。但是——你比我的心气更高。原来——我们做兄妹——还真的没做错。”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目瞪口呆。在星巴克坐了很久。很久。仿佛一个世纪,就这样过去了。

大哥隔了很久,才再次来沪。来的时候,已经结婚。我不知道新娘是谁。因为没有接到婚礼的邀请。

我和大哥的关系淡了下来。研一他来过上海两次。来的时候,仍然会打个电话过来,请我吃一顿饭。但是我们往往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他已经结婚,说些什么,才是恰当的呢。

研二我们只见了一面。在法学院的教学楼下。他说的话,我已经忘记。只记得他走的时候,忽然抚摸了一下我的长发。即使在我们最亲密的时候,他也不曾有这样的举动。所以我没有反应,因为震惊过度。

我们的联络越来越少,少到我开始忘记,自己曾经有一位大哥,在校园。

我在弥尔顿的《失乐园》和歌德的《浮士德》之间游荡的时候,会想起大哥过去的种种。我反复地问自己,我有那么迟钝吗?我曾经是那么的迟钝吗?没有人回答我。我没有答案。

今年的除夕夜。我在家里吃年夜饭。母亲叫我去听电话。握上话筒,那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声音响了起来,“蓝天!施正言!我现在正在小洋楼,和你嫂子等你吃年夜饭!”

“现在?”我有些恍惚。拿不准该不该去。

“现在!马上!限你四十五分钟内到!”大哥命令的口气一如往昔。

我飞快地穿衣化妆。叫了一部车,直奔学校文科区的小洋楼。一路上不停得看手表。

再度看到灯火通明的小洋楼,我热泪盈眶。近四年了,我已经有四年没过来了。落地窗内,一切都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有我和我的大哥。

大哥亲自将我迎进门。一位面生的女子,向我颌首微笑。她白晰、苗条、文雅,举手投足间,有一股亲切的高雅和端庄。不仅如此,她的眉宇间有一种悠然自得的笃定,一种不慌不忙的安详和自在。她正在煮咖啡,熟悉的香味在客厅内飘散。

“大嫂——”,我尚未说完,大哥抢先一步介绍说,“蓝天,这是你——未来的大嫂。”我怀疑我的下巴当场落地。

大哥向我眨眨眼。我很久没看见他这么活泼的样子了。那个优雅的女子别过头来,朝大哥嫣然一笑。电光火石间,我明白了。

那是一个快乐的除夕夜。大哥恢复了昔日的宏论滔滔。他甚至开我的玩笑,“蓝天整天在我这里进进出出,害得我找女朋友,都先拿她做参照。参照了六年半,才找到了你。害人终究害己,你看,快毕业了,蓝天还是女光棍一条。”

说得如此坦白,可见已经心无芥蒂。而未来的大嫂,没有丝毫介意,一直对我微笑。那样的幸福,仿佛已经溢到了我的肌肤。

与他们告别的时候,我忽然失去了控制。第一次,生平第一次,我搂住了大哥的脖子,潸然泪下。“大哥,我好高兴。真的,今天真是开心。祝你幸福,大哥。”我把脸贴在大哥的脖子里,“大哥,祝你幸福。”

未来的大嫂在一旁依然温柔地笑。没有嫉妒。只有理解。原来——她才是大哥今生的真命天子。真命天子。我在看到她的那一瞬间,已经知道。

不为别的,因为我曾是大哥的把妹。

回家的路上,我看见无数的烟花在城市上空绽放。我在心中祈愿,祝大哥与大嫂能携手到白头。我在心中轻轻地与大哥诀别。

大哥啊,你永远不会知道,当年的十月舞会,我为什么突然不跳了。因为我等了足足半场,你都没有走来。你拥着另一个女孩子,滑了一圈又一圈,滑到我完全失去自信。

甚至——七年前的九月二十三日,并不是你遇见了我。

而是我故意——走入你的视线。

(完)


大哥(上)-幽谷蓝天

作者:幽谷蓝天

与大哥拜把子的时候,我大一,他研一。

怎么拜的把子,我已经记不清楚。无外是臭味相投,某一天热血上涌,就此称兄道弟。

不过我是女生。故此成为大哥的小妹。

大哥是法学院的高才生,研究生会副主席。因为长得高大英挺,颇得女学生的青睐,女友一直换得似走马灯。

一年级的时候,大哥的女友,是哲学系三年的丁佳瑶。丁佳瑶肌肤胜雪,有一把异常秀丽的长发。我常常看见大哥在校园里悠闲地骑着车。丁佳瑶的一双玉臂轻轻地环着大哥的腰。

大哥看见我的时候,会照例停下来。并不下车,而是一条长腿支在地上,打个招呼。他的招呼多少日子都千篇一律:“晚上去小洋楼?”好象北京人见面问:“吃了吗?”

我总是点点头。然后笑着问丁佳瑶:“去不去?一起去?我来叫你?”直到和丁佳瑶约定了时间,才向这对壁人挥手告别。

小洋楼是大哥的根据地。尚未认识大哥之前,就听闻法学院的施正言非同小可。这个人八面玲珑,长袖善舞,竟然把学校最好的一栋小洋楼,划进他施某人的辖区。他每日在那里运筹帷幄,呼朋喝友,直把小洋楼变成他的私人办公室。不知道大哥哪里弄来的款子,反正小洋楼里空调、电话、电视、冰箱、洗衣机一应俱全。还配有微波炉和咖啡壶,随时招待他的各路人马。

与大哥拜了把子,小洋楼当然有我的份。我向大哥要楼顶的一间小屋。虽然冬寒夏暑,但是安静。关上门,即使楼下闹翻了天,也与我无关。我攻双语,功课重,不得不整日苦读。大哥对此没有二话,有谁要上楼找我,他还会替我挡一挡:“找蓝天?什么事?不急的话先跟我说吧,我一定帮你转告。”如此替我挡了三年。

有时候下楼找水喝。总见大哥在一大群人中间指点江山,宏论滔滔。看见我下楼,他扬手一挥,好象我也是他的手下:“煮了你喜欢的蓝山。自己去倒。”然后别过头去,继续他的高谈阔论。丁佳瑶依偎在他的身边,眼里都是崇拜,娇俏地笑。大哥一只手搭在她的肩上,一只手用来抽烟。一支连着一支。烟熏火缭的,我闻不得那个味道,逃上楼去。

二年级的时候,大哥当选研究生会主席。他竞选的时候,我颇出了一点力。连着几个周末不曾回家,待在小洋楼里帮他写稿子、画海报。为了争取选票,还赴了几次鸿门宴,薄醉而归。大哥在小洋楼里气急败坏地冲我吼:“不会喝你还喝!女孩子要自重自爱!你有没有自知之明!你嫌你招摇得还不够!你巴不得全校都知道我施正言没有你蓝天不行!是不是!是不是!”

即使感觉迟钝,我还是被激怒了。我一言不发。掏出小洋楼的钥匙。放在他面前的台几上。转身走了。大哥牛脾气发作。我听到背后的门被重重摔上。

我们很快和好。因为隔了一天,大哥跑到外语学院,接我下课。他嘻皮笑脸地说:“自家人没有隔夜仇。蓝天,一笑泯恩仇嘛!”我没辙,只好握手言和。

那时候,我晚上到校外读托福。因此认识了中文系的吴敏儿。她不仅长得美,而且气质高贵。我竟然把她带到小洋楼,在小屋里聊了个通宵。

大哥知道后,长叹一口气:“蓝天,原来你的禁区,还是有人可以进去的。不过只限女人。而且还得是美女。”一双眼睛直直地盯着吴敏儿,不肯落到别处。我骂他:“花花公子。”然后拉着吴敏儿去上夜校。

但是大哥看上了吴敏儿。他和丁佳瑶分了手,开始追求吴敏儿。大哥每天晚上到夜校报到。我们上课,他混进来霸个位子,看法学专箸。下了课,他请我们吃赤豆刨冰。大哥的家底殷实,请客吃饭乃家常便饭。所以他请赤豆刨冰,我从来不反对。

可是,才吃了两个礼拜的赤豆刨冰,我就发现我变成了电灯泡。吴敏儿体贴我,叫大哥到小洋楼去读他的书。大哥无不从命。我们由姐妹变为姑嫂,感情分外融洽。

二年级下的时候,托福成绩下来了。我只有二年级,读个托福,不过是对自己有个交代。但是吴敏儿临近毕业,她有出国的打算。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谈的这件事。反正吴敏儿有一天哭得象个泪人儿。我下楼去的时候,吴敏儿站在落地窗前,哀哀饮泣,纤瘦的背影看起来楚楚动人。大哥坐在沙发上猛抽烟。我在楼梯中央站着,不知道是走下去好,还是应该回小屋。

我还是走了下去。默默地把纸巾递给吴敏儿。吴敏儿没有接。她泪眼朦胧地望着我。望了良久。然后走了。

她没有再来过小洋楼。显然已经和大哥结束。毕业后,她去了法国,然后就没有了音讯。

三年级的时候,大哥的身边站着姚之韵。虽然我从不干涉他的私生活,但是这一次,我光火了。我一进小洋楼,就把他叫到一旁兴师问罪:“施正言!兔子不吃窝边草。你已经成为文学院的采花大盗,现在又到外语学院来兴风作浪!”

大哥完全当我是耳边风。他没心没肺地看着我:“怎么?开始管闲事了?读大三了,有闲情逸致干别的了?”

“你上哪儿风流随便你,但是别搭上外语学院!”

“外语学院怎么了?你什么时候成了你们学院的家长了?就许你读外语,你未来大嫂就不能是读外语的?”他吊儿郎当地靠过来问我。

“施正言!你——”我一时词穷,他趁胜追击,“怎么了?不是要兴师问罪吗?说说看,为什么我不能喜欢姚之韵?为什么?啊?”

“大哥!你肚子里有几根花花肠子,你当我不知道?!”我气结。“姚之韵是我同院、同系、同专业、同班、加同桌!你过几天把人家甩了,我还上不上课?!我还做不做人?!”

大哥冷笑了一下。忽然板下面孔。“你少管我谈恋爱的事!”说完拂袖而去。

姚之韵正式进驻小洋楼。她温良贤淑,很快担当起了大哥的秘书、保姆和清洁工。她为他整理论文,打饭,买夜宵,洗衣服,铺床,打扫房间。还替他打毛衣。织完了,大哥就套在身上,穿了整整一个冬天。但是我知道,大哥不喜欢那件毛衣。他脱下来团成一团,随便仍在哪个角落,不当它一回事。那阵子,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很少。他忙着在南京和上海之间穿梭,寻找合适的工作。

工作有了眉目。大哥回到小洋楼。他找我谈话,表情严肃。“蓝天,告诉我——回南京?还是留上海?”

我低下头,认真思考。啊。南京的机会显然好得多。他有此一问,是因为姚之韵是上海人。但是姚之韵并不适合他。我是他的把妹。我不了解他谁了解他。他对她,比对丁佳瑶,对吴敏儿,更加漫不经心。迟早要说再见,何必为了一时的冲动留下来?

“回南京。大哥。”我清晰地回答。没有任何犹豫。“好男儿志在四方。男人以事业为重。为什么留恋上海?上海太大了,机会就会相对地减少。你在南京的根基那么好,单是叔叔伯伯,已经坐稳当地的半壁江山。做律师这一行,没有这些是行不通的。况且,南京和上海之间,不过三小时的车程。想看姚之韵,还不是一会儿的事?多少上海人谈恋爱,从浦东赶到浦西,都得花上两个小时。”

我滔滔不绝地说着,并没有注意到,大哥已经神色疲倦。他好象没有听完我说的话,就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April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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